11月1日
商務部召開新聞發布會
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
正式設立
這標志著新疆在深化改革
和對外開放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近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方案》提出,賦予新疆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培育壯大新疆特色優勢產業,努力將新疆自貿試驗區建成營商環境優良、投資貿易便利、優勢產業集聚、要素資源共享、管理協同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梳理如下↓
實施范圍: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79.66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
1、烏魯木齊片區134.6平方公里(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30.8平方公里;含烏魯木齊綜合保稅區2.41平方公里);
2、喀什片區28.48平方公里(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3.81平方公里;含喀什綜合保稅區3.56平方公里);
3、霍爾果斯片區16.58平方公里(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1.95平方公里;含霍爾果斯綜合保稅區3.61平方公里)。
4、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功能劃分:
- 烏魯木齊片區依托陸港空港聯動發展區位優勢,加強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重點發展國際貿易、現代物流、先進制造業、紡織服裝業及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等新興產業,積極發展科技教育、文化創意、金融創新、會展經濟等現代服務業,打造與中亞等周邊國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
- 喀什片區依托國際貿易物流通道優勢,做大做強外向型經濟,重點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紡織服裝制造、電子產品組裝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推動進口資源落地加工,積極培育國際物流、跨境電商等現代服務業,打造聯通中亞、南亞等市場的商品加工集散基地。
- 霍爾果斯片區依托跨境合作及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等優勢,重點發展跨境物流、跨境旅游、金融服務、展覽展示等現代服務業,做大做強特色醫藥、電子信息、新材料等產業,打造跨境經貿投資合作新樣板。
主要任務和措施: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 率先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運行效能,推進服務數字化、規范化、智能化,打造全疆標桿。
- 探索實施食品經營許可等“證照同辦”。授權自貿試驗區對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許可證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直接受理和審批。
- 探索將農作物種子進出口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權限下放至新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同時加強管理,促進種子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 支持烏魯木齊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務區”,完善法律服務機制,集聚高素質法律服務人才,積極引進更多有國際影響力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
- 推動在風力發電等領域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持續推動“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建設。
- 建立中國—中亞等區域創業創新創客基地和技術轉移中心,建設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
- 推動重大生態環保改革舉措優先在自貿試驗區試點,指導支持自貿試驗區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 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自愿碳減排,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 實施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探索完善環保信用評價與修復機制,推進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建設。
深入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路徑,支持建設綠色低碳生態園區。
深化投資領域改革
鼓勵設立外資研發中心,在研發費用、專職研發人員數量、購置設備等方面降低準入門檻。
- 鼓勵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通過合資、合作、并購、參股等多種方式,對中亞等周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能源資源、新材料、特色醫藥、農產品種植等領域開展對外投資,與國內產業銜接、產能互補、協同發展。
推動對外貿易創新發展探索在滿足監管條件的基礎上,打造國際郵件、國際快件、跨境電商集約化監管模式。
推動建設邊境倉、海外倉,鼓勵優勢企業在中亞國家建設海外倉,構建多倉聯動跨境集運模式。
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貿易商貿中心和商品市場夯實市場采購貿易發展基礎,按程序申請開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
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開展“兩頭在外”的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
打造開放型特色產業體系
大力發展服裝等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紡織終端產業。
加快發展軌道交通裝備、農牧機械、農產品加工裝備、紡織專用裝備、建筑與礦山機械裝備等制造業,加快形成先進制造業集群。
拓展通用航空商業化市場,推進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航空器制造維護、通航飛行、教育培訓、應急救援等通用航空全產業鏈,打造通用航空產業集群。
打造特色醫藥產業,建設大宗原料藥生產基地,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中成藥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和基本藥物目錄。
建設聯通歐亞的綜合物流樞紐
- 支持發展中吉烏公鐵聯運,探索發展中巴多式聯運,合作建設中吉烏等鐵路項目,推動自貿試驗區內陸港、口岸、園區、企業等集疏運體系建設。
- 支持探索口岸聯動發展,加快“單一窗口”優化升級,推動“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建設與發展。
- 支持自貿試驗區率先落實編制崗位、科研經費、人才評價、激勵保障等人才改革政策。
- 支持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專業技術人才,事業單位在職和退休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人才按規定在自貿試驗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按規定到自貿試驗區創新創業。
- 按程序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到自貿試驗區長期工作的,地方可按照有關規定,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支持。
- 支持地方為優秀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補貼,對優秀的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經費支持,吸引人才來疆創新創業。
- 對在自貿試驗區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外籍技術技能人才等重點群體,提供簽證、工作許可、居留和永久居留、駕照轉換等便利服務,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 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用合作,共建產業技術聯盟、技術孵化基地、實習實訓基地、行業公共(共性)技術平臺等。
編輯:張璐茜
校對:鄭子棟
責編:鞏麗珍
審核:王彥君
終審: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