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9 次
八師石河子市推進氫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兵團氫能產業發展政策,鞏固提升師市新能源產業發展優勢,推動氫能源、氫燃料電池、氫燃料汽車等氫能產業鏈更好發展,加快實施補鏈拓鏈強鏈,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01-新型氫能設備生產獎勵
發展電解水制氫裝置,引進堿性電解水制氫設備和質子交換膜電解制氫設備企業落戶師市,推進核心設備本地化生產。引進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起,對企業產品按照銷售開票金額5%進行獎勵,最多獎勵500萬元。
02-研發創新獎勵
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與氫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聯合組建氫能技術創新聯盟,“揭榜掛帥”聯合攻克關鍵共性技術難題。支持建設國家級、自治區級氫能創新平臺,對申報建設氫能創新平臺的單位給予10萬元鼓勵資金;對上年度首次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術創新平臺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對由本地企業申報的氫能方面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每項分別獎勵1萬元、5000元。
03-氫燃料電池設備制造獎勵
發展氫燃料電池系統裝置,引進氫燃料電池設備企業,對銷售氫燃料車輛搭載當地生產的燃料電池核心設備進行獎勵。自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起,對電堆、雙極板獎勵2萬元/輛;膜電極、空氣壓縮機、質子交換膜獎勵2.5萬元/輛;催化劑、碳紙、氫氣循環系統獎勵3萬元/輛。每款關鍵零部件產品每年最多獎勵500萬元。
04-對在本地生產的氫燃料電池重型貨車獎勵
引導大宗貨物中長距倒運使用氫能重卡,對在師市轄區內新購置的本地企業生產(包括組裝、改造、制造等)的氫燃料電池重型貨車(不包括二手車),且在師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進行獎勵。對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50kW、貨運12噸以上的燃料電池標準車,獎勵10萬元/輛。其它功率燃料電池汽車按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p,單位為kW)折算為標準車,折算系數(Y)為:Y=(p-50)×0.03+1;p≥110時,Y=2.8。每年獎勵不超過100輛氫燃料電池重型貨車,如當年未達到100輛,獎勵可順延。
05-運營扶持獎勵
對氫燃料電池汽車在轄區內煤礦、集運站、煤場、電廠及煤化工企業等運輸環節開設氫能汽車綠色專用通道。鼓勵運營公司使用氫燃料電池汽車,對在師市轄區內使用第4條享受獎勵的氫燃料電池重型貨車運輸的運營公司,連續3年獎勵10萬元/百萬噸·公里,最高不超過10萬元/輛·年。
06-支持氫能儲運企業
鼓勵建設或改造天然氣管道摻氫及純氫管網示范項目,對天然氣管道摻氫項目按摻混站設備投資額30%給予投資補助,單個摻混站不超過200萬元。儲氫方面,對新建高壓氣態、低溫液態、有機液體及固態等儲氫項目,按建設實際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費用)5%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500萬元。運氫方面,按照企業年度實際承運量,給予1.5元/公斤·百公里、每年最高150萬元的企業運營補貼。
07-支持當地加氫站建設項目
鼓勵師市現有加油、加氣站改擴建加氫設施,探索“油、氣、氫”一體化發展模式。對在師市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氫燃料零售價格額定30元/公斤,每年按照車用氫氣實際加注量給予50萬元/百噸獎勵。對車用氫氣實際加注量獎勵政策與“制儲運加一體化”要素保障政策累加后,加氫成本低于30元/公斤的企業,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08-促進氫能和新能源多能互補應用
探索氫與天然氣混合發電等新型技術應用。開展氫電融合微電網示范,推動燃料電池熱電聯供應用實踐。謀劃開展“甲醇制氫+數據中心備用電源”“生物質制氫+熱電聯供”等創新型應用。對使用以上新型應用實踐的項目,投資達2000萬元(含)以上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09-推進可供應工業副產氫項目建設
開發工業副產氫純化裝置,開展低成本、安全可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清潔低碳氫氣制取,每公斤氫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15公斤。允許石化企業在廠區外建設車用氫氣提純裝置和集中充裝設施。
10-擴大工業領域氫能替代化石能源應用規模
積極引導合成氨、合成甲醇等行業使用氫能(綠氫),由高碳工藝向低碳工藝轉變,促進高耗能行業綠色低碳發展。開展化工企業使用綠氫作為化工原料的示范應用和實施工業副產氫回收利用制甲醇/氨示范應用。推進氫能與多晶硅行業、煤化工行業融合、低碳發展。
11-其他政策
以師市《第八師石河子市貫徹新發展理念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師市規發〔2021〕5號)為準。
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措施實施2年后,師市將組織開展評估工作,視情況調整支持措施。